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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規劃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〇一〇年一月
前 言
皖江(是指長江安徽段)城市帶是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的重點開發區域,是泛長三角地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長江三角洲地區產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輻射最接近的地區。設立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以下簡稱“示范區”),有利于深入實施促進中部地區崛起戰略,探索中西部地區承接產業轉移的新途徑和新模式,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優化區域產業分工,推動區域協調發展。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若干意見》(中發[2006]10 號)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長江三角洲地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意見》(國發[2008]30 號)精神,編制本規劃,用于指導和推進示范區建設。
示范區規劃范圍為安徽省長江流域,包括合肥、蕪湖、馬鞍山、銅陵、安慶、池州、巢湖、滁州、宣城九市全境和六安市金安區、舒城縣,共59 個縣(市、區),輻射安徽全省,對接長三角地區。2008 年規劃區年末總人口3058 萬人,地區生產總值5818 億元,分別占安徽省的45%和66%。規劃期為2010 -2015 年,重大問題展望到2020 年。
第一章 背景和作用
第一節 現實基礎
當前,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深入發展,國際國內產業分工加速調整,產業跨區域轉移的趨勢日益明顯。我國東部沿海地區受要素成本持續上升、資源環境壓力明顯加大、周邊國家競爭加劇等因素的影響,迫切需要加快經濟轉型,推動結構升級,促進產業轉移。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日臻完善,要素成本優勢明顯,內需市場廣闊,發展潛力巨大,在實施擴大內需、落實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等政策措施的強力推動下,承接長三角等東部沿海地區和國外產業轉移的步伐明顯加快。
皖江城市帶承東啟西、連南接北,區域內長江黃金水道、快速鐵路、高速公路等綜合交通體系比較完善,區位優勢明顯;與長三角地區山水相連、人緣相親、文化相近,產業分工互補,合作基礎較好;自主創新特色鮮明,產業基礎良好,配套能力較強;礦產、土地、水、勞動力資源豐富,長江岸線條件優越,承載空間較大;綜合商務成本低,生態環境優良,宜業宜居。20 世紀90 年代以來,安徽著力推進皖江開發開放,加快推進與長三角一體化進程,承接產業轉移規模不斷擴大,為設立示范區奠定了良好基礎。
目前,承接產業轉移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缺乏規劃引導,承接產業轉移的模式有待創新,發展環境有待優化,區域合作機制有待完善,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支撐條件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尚需加強。
專欄 1:皖江開發開放基本情況 1990 年,為呼應浦東開發,安徽省委、省政府作出抓住機遇、開發皖江的重大決策。1995 年,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皖江開發開放若干問題的意見》, 制定了《安徽省長江經濟帶開發開放規劃綱要》,提出實施“外向帶動、整體推進、重點突破、形成支柱”的總體戰略,以蕪湖為突破口、沿江城市全面跟進的開發開放格局初步形成。進入新世紀,安徽省委、省政府進一步明確了東向發展戰略,皖江地區進入快速發展時期,逐步形成了沿江制造業產業帶和以合肥、蕪湖、馬鞍山、銅陵、安慶等城市為重點的城市帶。2006 年,國家將皖江城市帶納入中部地區崛起戰略重點發展區域。2008 年,合肥、蕪湖、馬鞍山、 銅陵、安慶、池州、巢湖、滁州、宣城 9 個皖江城市實際利用省外資金達 2306 億元,占全省的 717%,其中來自長三角地區的資金占55%以上。 |
第二節 重大意義
設立示范區,是順應國內外產業轉移新趨勢,探索建立承接產業轉移新模式的客觀需要。通過加強政策支持和規劃引導,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導向和政府推動的雙重作用,構建區域分工合作機制,探索產業合理布局、要素優化配置、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有效途徑,為中西部地區大規模承接產業轉移提供示范。
設立示范區,是更好地發揮皖江城市帶綜合優勢,推動安徽又好又快發展的現實要求。通過大規模主動承接產業轉移,積極參與泛長三角區域發展分工,有利于安徽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轉變發展方式,推進經濟轉型,加速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實現跨越式發展。
設立示范區,是加快中部地區崛起,推動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途徑。通過推進產業有序轉移,引導生產要素合理流動與優化配置,可以充分發揮中部地區比較優勢,集聚發展要素,壯大產業規模,加快發展步伐,同時為長三角等東部地區騰出更大的發展空間,推動產業結構升級,提升發展質量和競爭力,更好地輻射和帶動中西部地區發展,促進資源要素優化配置和區域經濟布局調整,形成東中西互動、優勢互補、相互促進、共同發展新格局。
設立示范區,是應對復雜多變的國際經濟形勢,保持全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大舉措。通過有序承接國內外產業轉移,可以進一步優化產業布局,穩定擴大就業,激發內需潛能,拓展區域發展空間,增強經濟發展動力和后勁,夯實全國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第二章 總體要求和發展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和原則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解放思想,搶抓機遇,創新體制,完善機制,擴大開放,著力深化泛長三角地區發展分工,創新合作方式,推動區域聯動發展;著力打造產業承接平臺,增強產業承載能力,促進產業集聚發展;著力探索科學承接新途徑,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提升綜合競爭力;著力促進創新資源整合,完善自主創新體系,增強內生發展動力;著力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促進產業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相協調;著力推動勞動力轉移就業,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把皖江城市帶建設成為產業實力雄厚、資源利用集約、生態環境優美、人民生活富裕、與長三角地區有機融合、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示范區。
示范區建設堅持以下原則:
市場導向,政府推動。把承接產業轉移與引導資源優化配置結合起來,遵循市場規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突出企業主體地位;加強規劃引導,支持先行先試,強化政策扶持,建立完善產業轉移推進機制,促進各類企業及要素資源向示范區有序轉移。
主動承接,優化升級。把承接產業轉移與推進自主創新結合起來,依托自身優勢,圍繞發展重點,積極主動承接產業轉移,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實現在承接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不斷增強自主發展能力。
分工合作,錯位發展。把承接產業轉移與加強區域分工合作結合起來,創新合作方式,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機制,調動承接方與轉移方兩個積極性,注重區域內科學布局、有序承接,促進與長三角良性競爭、互利共贏。
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承接產業轉移與促進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既緊緊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加快產業承接,集聚生產要素,促進經濟發展,又注重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嚴禁國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高排放的落后生產能力轉入,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第二節 戰略定位
立足安徽,依托皖江,融入長三角,連接中西部,積極承接產業轉移,不斷探索科學發展新途徑,努力構建區域分工合作、互動發展新格局,加快建設長三角拓展發展空間的優選區,長江經濟帶協調發展的戰略支點,引領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增長極。
合作發展的先行區。創新合作機制,深化與長三角分工合作,在設施對接、園區共建、信息互通等方面率先突破,在利益分配機制等方面先行探索,在更大范圍內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加快與長三角一體化步伐,把示范區建成長三角產業拓展優選區,形成與長三角地區優勢互補、分工合理、共同發展的產業格局。
科學發展的試驗區。探索產業承接與自主創新統籌發展新思路,推進承接產業創新提升,增強自主發展能力,提高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探索區域聯動發展新機制,強化與長三角分工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探索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途徑,加快社會事業發展,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探索城鄉統籌發展新模式,縮小發展差距,推進城鄉一體化。探索體制改革新舉措,強化政策支持,促進產業有序轉移。
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增長極。加快產業集聚,加速規模擴張,推進結構升級,不斷增強綜合經濟實力,進一步提升發展水平和帶動能力,使皖江城市帶成為承接東部、輻射中西部的重要平臺,推動中部地區加快崛起的重要引擎,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支撐。
全國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基地。積極承接產業轉移,進一步做大做強優勢產業,著力培育高技術產業,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構建現代產業體系,發展壯大一批規模和水平居全國前列的產業集群,培育形成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和世界知名品牌。
第三節 發展目標
到2015 年,示范區經濟總量大幅增長,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現代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生態環境更加良好,人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基本建成全面小康社會,在帶動安徽發展、促進中部地區崛起中發揮更大作用。
綜合實力明顯提升。地區生產總值比2008 年翻一番以上,人均地區生產總值超過全國平均水平??萍歼M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顯著提高。城鎮化率達到55%。
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三次產業協調發展,農業基礎地位穩固,非農產業比重進一步提高。汽車、鋼鐵、有色、機械設備、化工、建材、家電、農產品加工八大優勢產業在全國的地位進一步提升,高技術產業快速發展,現代服務業體系日趨完善。
開放合作不斷加強。區域合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基本形成,基礎設施、市場體系、體制機制等與長三角全面對接,形成一批特色化、集約化發展的產業開發園區,外來投資、外貿進出口質量和水平穩步提高。
公共服務日趨完善。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加快發展,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基本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形成,就業更加充分,城鄉居民收入大幅增加,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高。
人居環境更加良好。資源利用效率持續提高,生態環境保持良好,節能減排效果明顯,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單位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穩步下降,工業企業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率達到100%。巢湖整體水質得到改善,長江干流水質穩定在Ⅱ—Ⅲ類,出境斷面水質保持現有水平。
到2020 年,示范區整體經濟實力大幅提升,以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為主的產業體系進一步完善,主導產業核心競爭力明顯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居于全國前列,生態環境優美,社會文明和諧,人民生活富裕,與長三角分工合作、優勢互補、一體化發展,成為在全國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城市帶。
第三章 空間布局
充分發揮示范區毗鄰長三角的區位優勢,依托長江黃金水道和東向快速通道,優化產業分工,推進產業集聚,增強中心城市功能,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現代城鎮體系,形成產業合理布局、錯位發展,城市功能完善、各具特色的空間開發格局。
第一節 推進“一軸雙核兩翼”產業布局
依托現有產業基礎,發揮區位和資源優勢,以沿長江一線為發展軸,合肥和蕪湖為雙核,滁州和宣城為兩翼,構筑“一軸雙核兩翼”產業分布格局。
沿江發展軸:包括安慶、池州、銅陵、巢湖、蕪湖、馬鞍山沿江六市,依托長江黃金水道和良好的岸線資源,發揮產業各具特色、互補性強、聯系緊密的優勢,大力發展主導產業,積極培育產業集群,形成現代化大工業和物流業的重要集聚區域。
安慶產業組團。包括安慶市和池州市東至縣。依托石化產業基礎,促進化工產業集聚,構建循環產業鏈,進一步增強支柱產業實力。重點承接發展輕紡、汽車零部件及船用設備加工、文化旅游等產業,促進產業多元化。建設全國重要的石化和輕紡產業基地。
銅池樅產業組團。包括銅陵市、池州市和安慶市樅陽縣。發揮銅、鉛鋅、非金屬礦產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重點承接發展有色金屬冶煉及深加工、非金屬材料、機械、化工、旅游等產業。建設世界級有色金屬產業基地和著名佛教文化旅游勝地。
馬蕪巢產業組團。包括馬鞍山市、蕪湖市和巢湖市無為縣、和縣。利用沿江港口優勢和深水岸線資源,發揮骨干企業帶動作用,重點承接發展汽車、鋼鐵、化工、建材、文化創意等產業。建設全國自主品牌汽車基地和精品鋼基地。
合肥、蕪湖雙核:發揮合肥作為省會城市、全國科技創新型試點市、綜合交通樞紐的作用,強化蕪湖作為皖江開發開放龍頭的地位和重要節點城市的作用,進一步提升兩市產業集聚和自主創新能力,增強服務功能,發揮輻射作用,帶動示范區產業加快發展。
合肥核:包括合肥市、巢湖市部分地區、六安市金安區和舒城縣。加快合肥經濟圈發展,依托合肥—淮南、合肥—六安、合肥—巢湖等城際公路干線,大力推進工業走廊建設,重點承接發展裝備制造、電子信息、家電、現代服務業等產業。建設全國重要的先進制造業基地、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和現代服務業基地。
蕪湖核:發揮蕪湖作為沿江重要港口城市,交通體系完善、產業創新和配套能力較強的優勢,密切與馬鞍山、巢湖的經濟聯系,推進跨江聯動發展和一體化進程,高起點承接發展汽車、新型材料、電子電器、現代服務業等產業。建設全國重要的制造業基地、現代物流中心和創新型城市。
滁州、宣城兩翼:充分發揮滁州和宣城兩市毗鄰長三角、民營經濟活躍、礦產儲量大、特色農產品資源豐富、開發空間廣闊的優勢,培育壯大龍頭企業,推進產業集群式發展,形成示范區承接產業轉移的前沿。滁州大力推進與南京一體化發展,重點承接發展化工、機械、家電、非金屬材料、農產品加工等產業,建設重要的鹽化工和硅產業基地。宣城重點承接發展汽車零部件、機械設備、農產品加工、旅游等產業,建設重要的機械制造和畜禽產品生產加工基地。
第二節 構建現代城鎮體系
加快城鎮化進程,優化城市功能分區,增強要素集聚和服務能力。突破行政區劃界限,拓展發展空間,推進沿江城市跨江聯動發展。進一步密切示范區各市經濟、技術、文化聯系,促進生產要素有序流動和城市功能合理分工。逐步形成以區域中心城市為主體、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基礎的現代城鎮體系,實現產業與城鎮互動發展,為承接產業轉移提供支撐。
強化合肥、蕪湖、安慶區域中心城市地位,提高綜合承載力,增強輻射帶動作用。提升合肥作為省會城市的行政、商務、金融、信息等綜合服務功能,著力打造濱湖新區,建設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加快合(肥)巢(湖)、合(肥)六(安)一體化進程,建設合肥—淮南城際快速通道,推進合(肥)淮(南)同城化。強化蕪湖沿江中心城市地位,實施城市東擴南進,加快蕪(湖)馬(鞍山)同城化進程,促進與江北聯動發展,密切與南京都市圈的合作,建設現代化濱江組團式大城市。加快安慶中心城區發展,壯大城市規模,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增強服務功能,向東融合,向西開放,推進與武漢城市圈、環鄱陽湖城市群的交流與合作,建設現代化歷史文化名城,打造帶動皖西南、輻射皖贛鄂交界地區的區域中心城市。
加快馬鞍山、銅陵等資源型城市轉型,積極穩妥關閉資源枯竭礦山,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土地復墾,推進工礦棚戶區改造,加強市、縣城區一體化建設,增強綜合服務功能,推進馬鞍山與南京、蕪湖雙向融合,建設新型濱江工業和山水園林城市;加快銅陵城市擴張,促進與池州合作發展,建設皖中南中心城市。加強池州、巢湖、滁州、宣城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城市服務功能,引導產業、人口有序集聚,建設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城市。
加強縣城和中心鎮基礎設施建設,調整優化鄉鎮布局,增強特色產業集聚能力,進一步發揮對縣域經濟發展的支撐作用。
第四章 產業承接園區建設
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強化管理,推進現有開發園區轉型升級,規劃建設產業承接集中區,創新園區合作共建機制,高水平打造承接產業轉移載體,促進項目向園區集中,實現園區產業集群、資源集約、功能集成。
第一節 促進園區轉型升級
按照布局優化、產業集聚、用地集約、特色突出的原則,加強開發園區管理,加快轉型升級,將開發園區建設成為承接產業轉移的重要平臺。
促進園區規范發展。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皖江城市帶產業開發園區總體發展規劃,規范開發園區的設立、擴區和區位調整,實現有序發展。制定各類產業開發園區建設規劃,優化布局,集約發展,著力提高現有開發園區產業聚集度。適應發展需要,在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節約集約用地要求的前提下,支持開發園區擴區、整合,支持合肥、蕪湖等市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格為國家級開發區。
推進園區特色化發展。立足承接產業轉移需要,依托自身優勢,明確開發園區產業定位和發展方向,選準主導產業,推動關聯產業和要素集聚,完善產業鏈,發展產業集群,打造園區品牌,著力培育一批特色鮮明的專業化園區。
實現園區集約發展。完善項目進入機制與退出機制,以科技含量、環境影響、投資強度、產業效益作為選資標準,提高入區項目檔次和質量。加強用地調控,節約集約用地,積極推行建設多層標準廠房,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認真落實開發園區單位土地面積投資強度的要求,提高單位土地面積產出。推行公司開發管理模式,創新融資方式,實行市場化資本運作,拓寬融資渠道,高起點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園區配套設施,為產業轉移提供公共服務平臺。
第二節 建設產業承接集中區
適應產業大規模、集群式轉移趨勢,充分發揮長江黃金水道的作用,依托中心城市,突破行政區劃制約,在皖江沿岸適宜開發地區高水平規劃建設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推進沿江城市跨江聯動發展。重點圍繞新型化工、裝備制造、冶金及金屬材料深加工和高新技術等產業,高起點承接沿海地區和國外產業轉移,建設成為長江經濟帶新興的現代產業密集區,有力推進示范區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
堅持規劃先行,用先進理念制定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建設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為集中區建設提供科學依據。探索省級直管、跨區共建的協調機制,統籌協調解決集中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對重大項目選址,轉出地可與安徽省協商選定。充分調動相關各市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強在規劃、項目、產業、資源等方面的聯動,完善區域內共建共享及利益協調機制。著眼長遠,充分重視產業發展與城鎮化、社會進步、自然環境相協調,構建宜業宜居的現代產業體系和城鎮架構。
專欄 2 :皖江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布局 依托馬鞍山市、蕪湖市,利用皖江北岸深水岸線資源優勢,重點在巢湖市無為縣、和縣沿江一帶規劃建設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主要承接新型化工、裝備制造、高新技術等產業,推動產業協作、共同發展。 依托安慶市、池州市、銅陵市,利用皖江沿岸承載空間大的優勢,在長江沿岸共建承接產業轉移集中區,主要承接有色金屬深加工、石油化工、機械制造等產業,促進產業合作、聯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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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創新園區合作共建機制
合作共建開發園區。引進先進理念和成功做法,鼓勵示范區與沿海地區政府、開發園區、戰略投資者和中央直屬企業發揮各自優勢,采取多種形式,合作共建開發園區,推進組團式承接產業轉移。鼓勵示范區內有條件的市、縣突破行政區劃界限,跨區域合作共建開發園區。
創新合作共建方式。根據實際情況,探索采取多種方式共建開發園區:在現有開發園區內劃出部分土地,建設園中園,按照統一規劃,由開發方組織實施,具體運作;將開發園區整體委托,建設托管園區,由受托方進行規劃和開發建設;合作各方聯合建設共管園,共同規劃,聯合開發。
建立利益分享機制。合作雙方本著互利共贏的原則,協商議定合作方式,明確責任義務和經營期限。合作共建園區的發展成果由合作方分享,合作共建期間,引進項目投產后新增的增值稅、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雙方按一定比例分成,地區生產總值等主要經濟指標按比例分別計入。
第五章 產業承接發展重點
圍繞產業升級和培育新的增長點,瞄準長三角等沿海地區迫切需要轉移的產業,積極吸納資本、技術、人才、品牌等要素,大力振興裝備制造業,加快提升原材料產業,加速壯大輕紡產業,著力培育高技術產業,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構建特色鮮明、具有較強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
第一節 裝備制造業
引進國內外優質產業資本和先進技術等要素,對接區域內骨干企業,支持企業改組改造,加強技術研發,掌握核心技術,形成系統集成能力,發展壯大一批大型裝備制造企業和工程公司。
汽車。推進奇瑞、江淮、華菱等自主品牌汽車骨干企業聯合重組,在此基礎上,根據發展需要積極承接國內外汽車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轉移,整合國內外品牌、技術、人才等資源,持續提升整車及關鍵零部件的研發水平和制造能力,大力拓展國內外市場。承接和整合發展新能源汽車、高性能重型載貨車等整車,以及動力總成等提升整車性能的系統化、模塊化關鍵零部件,打造一批汽車及零部件專業園區,實現關鍵零部件技術和新能源汽車專用零部件技術自主化,建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國家自主品牌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研發生產和出口基地。
機械設備。推進示范區企業與國內外產業資本、技術研發機構、工程設計機構合資合作和兼并重組,發展冶金、建材、環保等專業設備制造業,培育工程總承包公司、設備成套公司和系統化工程公司。提升發展工程機械、電器設備制造業,爭取在新能源設備、高壓輸變電設備、大型施工機械、大型農業裝備制造等領域實現突破。積極研發數控機床和關鍵功能部件,以及汽車行業制造檢測設備,建設大型鑄鍛件、氣液傳動密封、精密模具等基礎件和配套產品區域性研發制造中心。承接發展特種功能船舶和船用動力設備、甲板機械、艙室設備等制造業,建設合肥中低速船用柴油機產業基地。研發軌道交通車輛關鍵部件、飛機修造、航空航天零部件。
專欄 3:裝備制造產業基地(集群)建設重點 蕪湖、合肥、馬鞍山等汽車及零部件產業基地,安慶、宣城、滁州、銅陵、巢湖、六安等汽車零部件產業集群。 合肥、馬鞍山工程機械基地;無為、合肥、天長、蕪湖等電纜產業集群,合肥、蕪湖等電器設備產業集群;馬鞍山、銅陵等冶金設備產業集群,合肥、蕪湖水泥設備產業集群,合肥、馬鞍山、蕪湖、銅陵等環保設備產業集群;合肥、蕪湖、馬鞍山、安慶、池州等機床,沿江大型鑄鍛件產業集群,寧國耐磨材料產業集群。 沿江造船及船用設備產業集群,銅陵、馬鞍山等軌道交通關鍵部件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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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原材料產業
引進戰略投資,實施重大項目,淘汰落后產能,推進產業結構升級,適度擴大產業規模。強化資源保障,妥善關閉資源枯竭礦山,推進節能、降耗、環保技術改造,大力發展高加工度、高技術含量和高附加值產品,延伸產業鏈。
冶金。引進國內外重點企業與示范區骨干企業聯合重組、建立戰略聯盟。重點承接發展鋼材短缺品種、有色金屬合金材料及精深加工產品。加快推進馬鋼、銅陵有色、蕪湖新興鑄管等骨干企業結構調整和技術改造。支持礦山深部和外圍資源勘查,推進金屬礦產資源勘探和合理開發,鼓勵骨干企業境外探礦辦礦;提高廢雜金屬再生利用水平,建立沿江廢雜銅拆解中心。推進合肥鋁廠節能環保改造,適時發展鋁電聯營。建設全國重要的精品鋼材和有色金屬材料及深加工基地。
化工。積極引進國內外石油化工骨干企業,規劃建設沿江原油儲備基地和新型石化基地;加快推進安慶原油加工煉化一體化改擴建和化工園區建設。穩步發展煤化工、鹽化工,承接發展煤制乙二醇、聚氯乙烯、兩堿等產品。依托現有基礎,承接發展化肥、硫磷化工、精細化工、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輪胎、橡塑制品等產業。
非金屬材料。面向長三角等重點市場,推進大型水泥熟料基地改造升級,推廣節能粉磨、余熱發電、利用水泥窯處理工業廢棄物及生活垃圾等技術。引進國內外玻璃龍頭企業,發展優質浮法玻璃、汽車玻璃、光伏玻璃、導電膜玻璃等精深加工產品。積極發展優勢非金屬礦超細粉及改性材料等深加工產品,提升深加工技術和產品應用技術的研究能力。
專欄 4 :原材料產業基地(集群)建設重點 馬鋼、合肥鋼廠環保搬遷,六安、廬江鐵礦采選;銅陵、蕪湖等銅及銅材深加工產業,銅陵有色、馬鋼集團海外辦礦工程。 安慶沿江石化產業基地,無為煤化工產業基地,定遠、肥東煤化工鹽化工園區;銅陵、宣城化肥,廬南硫基化工,銅陵硫磷化工,東至香隅硝基化工和精細化工,和縣、廣德、馬鞍山慈湖精細化工,合肥輪胎,蕪湖、合肥塑料制品產業基地(集群)。 沿江水泥熟料產業基地;鳳陽、蕪湖玻璃等硅產業集群;池州碳酸鈣、白云石,滁州凹凸棒、絹云母,宣城碳酸鈣,含山、定遠石膏,廬江高嶺土等非金屬礦產業深加工集群。 |
第三節 輕紡產業
充分發揮農產品、勞動力資源和區位優勢,立足現有產業基礎,引進知名品牌,采用高新技術、先進適用技術和先進管理模式,加速輕紡產業擴張升級,推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就地轉移就業。
家用電器。進一步引進知名品牌家電企業,發展綠色環保型、高效節能型、信息智能型和個性化家電產品,積極建設家電制造基地、研發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重點承接發展家電關鍵配套產品,提升主機配套零部件本地化率。發展各類知名品牌小家電產品。鼓勵家電企業建立戰略聯盟,聯合開展產品研發、原材料零部件采購、物流配送、國際市場開拓等。
農產品加工。積極引進龍頭企業和產業資本,發展農產品精深加工業,重點承接發展糧油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果蔬、水產品和特色農產品加工等產業。推進安慶林紙一體化工程,發展高附加值紙制品。引進和培育知名品牌,提升發展飲料產業。支持龍頭企業建設優質專用原料基地。建設與東部地區對接的農產品和食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物流配送體系和網絡化信息服務平臺。
紡織服裝。鼓勵東部地區紡織服裝產業向示范區轉移,打造皖江紡織產業基地。承接發展高檔精梳紗線、絲光紗線、色紡紗線,多功能、環保型差別化纖維和天然環保纖維,交織織物、裝飾用布、產業用布制造等產業,推廣高效短流程、無水或少水印染技術,提升印染及后整理能力。加快承接發展服裝、鞋帽、箱包制造等產業,提高研發設計和品牌營銷能力,引進面料、輔料、配件生產企業,建設專業交易市場。
專欄 5:輕紡產業基地(集群)建設重點 合肥、蕪湖、滁州家用電器基地,天長秦欄電子電器產業集群。 沿江糧油加工基地,合肥、馬鞍山乳制品,馬鞍山、宣城等畜禽肉類加工,沿江、環巢湖水產品加工基地。 安慶、蕪湖、馬鞍山、銅陵、六安等沿江紡織服裝基地,安慶桐城、六安舒城羽絨制品,宣城箱包,蕪湖鞋帽產業集群。 |
第四節 高技術產業
充分開發科技資源和挖掘市場潛力,擴大合作,集聚發展,培育新興產業,建設高技術產業基地。
電子信息產業。以合肥、蕪湖、馬鞍山、銅陵為重點,承接發展新型平板顯示、數字音視頻、汽車電子等產業。積極發展與重大整機項目相配套的集成電路、電子材料及新型元器件產業,加快完善產業鏈。加速開發嵌入式軟件、應用軟件、智能語音等產品,承接軟件外包。
生物產業。重點承接發展基因工程藥物、新型疫苗與診斷試劑、現代中藥制品等產業,研發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藥物。發展特色良種繁育、飼料酶制劑、生物化肥、生物農藥等生物農業。提升非糧原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基材料、工業酶制劑等生物質產業。壯大生物酶節能降耗、修復環境污染、治理藻類等生物環保產業。
公共安全產業。重點發展應急指揮與救援技術裝備、大空間火災安全監控系統、生產安全監控系統、食品安全檢測、量子保密通信、信息安全控制系統等產業,在相關領域建設一批國家和省級研發及轉化平臺。
專欄 6:高技術產業基地(集群)建設重點 合肥國家級新型平板顯示基地,合肥、銅陵等集成電路產業鏈,合肥語音電子,蕪湖、合肥汽車電子,銅陵電子材料,馬鞍山、巢湖磁性材料等產業集群。 合肥、蕪湖、馬鞍山生物醫藥產業集群。 合肥公共安全產業集群。 |
第五節 現代服務業
強化承接產業轉移配套服務,積極承接以長三角為重點的國內外高端服務業,優先聯動發展物流業,進一步發展金融、文化、旅游等產業,建設與長三角聯系緊密的現代服務業基地。
現代物流業。依托長江黃金水道,加快發展公路、鐵路、水運聯運和江海聯運,形成以蕪湖為核心的皖江現代物流產業帶。在合肥規劃建設新橋空港物流園區等若干綜合性、專業性物流園區,形成全國重要的區域物流中心。加快發展第三方物流,引進和培育骨干物流企業,推動物流業與制造業聯動發展。建立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發展農產品冷鏈物流,推動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對接。構建公共物流信息平臺,促進物流信息資源共享和物流網絡互聯互通,使皖江城市帶成為溝通長三角與廣大中西部地區的重要紐帶。
金融服務業。支持示范區金融體系建設,鼓勵境內外各類金融機構在區域內設立分支機構,支持徽商銀行做大做強。支持符合條件的銀行、大型企業集團、汽車企業設立金融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加快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規范發展以服務農村為主的地方中小銀行,加快發展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小額貸款公司。建設統一的產權市場。完善銅陵銅產品交易市場。努力發展金融后臺服務產業,建設金融后臺服務基地。
文化產業。發揮示范區人文資源優勢,主動承接國內外文化產業轉移,培育文化產業骨干企業,推動文化企業跨行業、跨區域、跨媒體發展,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文化品牌和產品,形成獨具特色的文化產業集群。依托合肥、蕪湖、馬鞍山等城市,加快發展動漫游戲、現代傳媒、數字創意等新興產業,提升網絡服務水平,建設文化影視基地,構建影視動漫游戲一體化產業體系。壯大出版發行產業,建設以合肥為重點的中部地區出版物發行集散中心。大力發展會展業,積極承接發展體育健身、演藝娛樂、文化休閑等產業,扶持發展黃梅戲等地方戲曲藝術。
旅游業。大力推進皖江旅游與長三角旅游一體化建設,加快發展紅色旅游、歷史文化旅游、鄉村旅游、休閑度假旅游,建設大皖南國際文化旅游示范區和泛巢湖國家旅游度假區,重點開發建設九華山、天柱山、巢湖等山水文化旅游景觀,積極開發合肥、蕪湖、安慶、馬鞍山等城市文化旅游景觀,合理開發升金湖、牯牛降等生態旅游景觀,建成國內一流的休閑度假旅游目的地。加強以市場為主導、資本為紐帶的旅游合作開發,支持國內外旅游企業跨地區并購重組,促進皖江旅游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引進國內外資金、品牌和管理,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提升旅游經營和服務水平。實施精品旅游戰略,將旅游觀光與休閑度假、購物娛樂、商務活動結合起來,延伸旅游產業鏈。完善旅游商品銷售體系,開發特色旅游商品。推動旅游企業集約化經營,發展具有全方位服務功能和較強競爭力的旅游集團。
第六節 現代農業
落實《全國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8 -2015 年)》,引進農業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龍頭企業,加強農技推廣體系建設,推進農業規?;?、機械化、集約化、標準化生產和產業化經營,打造面向長三角的農產品生產、加工和供應基地。
種植業。大力發展水稻、棉花、油菜、蔬菜和茶葉生產,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和專業化服務水平。結合實施全國新增千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加快優質稻谷生產基地建設,穩步提高糧食生產能力。繼續加快建設沿江優質棉花、“雙低” 油菜生產基地,提高生產能力和水平。擴大蔬菜生產規模,建設優質安全蔬菜供應基地。實施茶產業振興工程,整合培育品牌,建設皖江、大別山名優茶生產基地。
養殖業。扶持和引進大型龍頭企業,大力發展家禽、生豬、奶牛和特色畜禽養殖業。在適宜地域推進畜禽規?;?、集約化、標準化生產,提高畜禽養殖廢物等資源化利用水平,完善防疫服務體系,建設優質安全畜產品示范基地。大力開發特色水產品,發展旅游休閑漁業。利用皖江地區豐富的水產資源,著力建設標準化健康生態水產養殖示范基地。
林業。推進商品林基地建設,合理布局林產品加工企業,優化林業生產結構,有效利用荒山荒地,擴大重點地區速生豐產林基地、高效經濟林基地生產規模。加強優勢苗木花卉生產,建設合肥、蕪湖、馬鞍山苗木花卉基地。
第六章 產業創新升級
圍繞產業承接發展重點,加快技術創新升級,強化技術創新要素支撐,構建企業主體、市場導向、政府推動、產學研結合的開放型區域創新體系,促進產業承接與自主創新相融合。
第一節 促進產業技術創新
推進承接產業創新提升。強化示范區產業創新能力,在汽車、機械設備、冶金、化工、家電等優勢產業和電子信息、生物、公共安全等高技術產業領域,吸納一批高端人才,引進一批先進技術,實施一批重大專項,提升產業關鍵共性技術水平,在一些重點領域核心技術方面取得突破,形成自主創新技術溢出效應,引領產業集群式承接。積極引進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企業,支持引進企業加快融入承接地技術創新體系,加大研發投入,在承接地建設產品研發、技術創新基地,持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大力開發應用新產品、新技術,積極應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和提升轉移產業,促進轉移產業創新升級。
培育發展創新型企業。引進與培育相結合,支持骨干企業建設一批國家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積極引進技術、人才等要素資源,推進創新資源向企業集聚,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轉化水平,發展壯大若干創新型龍頭企業,培育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支持企業承擔863 計劃、科技支撐計劃、重大科技專項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鼓勵企業參與技術標準制訂。實施企業家創新能力提升工程,注重發揮企業家在自主創新中的重要作用。
第二節 建設創新服務體系
構建創新服務平臺。積極發揮技術創新平臺對產業轉移的吸納集聚作用,增強服務功能。支持設立一批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基地。強化創業服務中心、軟件產業園、大學科技園等孵化器功能,改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條件。面向產業園區,建設完善共性技術研發平臺、中試基地、測試中心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大力發展技術評估、產權交易、成果轉化等中介機構,構建技術轉移服務平臺,促進創新成果轉化。建立合肥技術創新成果交易平臺、蕪湖高新技術產權交易平臺,提升中國(合肥)自主創新要素對接會和中國(蕪湖)科普產品博覽會的影響力。
促進創新要素對接。加強示范區與長三角等沿海地區的人才、技術、設備等創新要素對接,建立科技資質互認制度,實現創新平臺共享。支持示范區與高校、科研院所聯合共建科研機構和產學研合作示范基地;通過聯合開發、委托開發、相互參股、共建經濟實體等形式,建設產學研戰略聯盟,共同推進核心技術攻關和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進一步發揮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合肥工業大學等高校和中國科學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等科研院所的作用,合作建設技術成果轉化基地。
第三節 完善自主創新體制機制
優化創新環境。完善企業自主創新激勵機制,采取股權激勵、期權分配、技術入股等方式,建立鼓勵創新的分配制度。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對完成科技成果及其轉化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全面落實自主創新優惠政策,加大創新產品政府采購力度。支持設立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加強自主創新信用擔保和再擔保、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和科技保險等金融服務。將科技成果產業化指標作為考核和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涉及科技研發所需設備購置、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化等的相關稅收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減征或免征。
支持合蕪蚌自主創新綜合試驗區建設。充分發揮合肥、蕪湖、蚌埠科技人才和創新型企業集聚的優勢,加快合肥國家科技創新型試點市建設,推動體制機制創新,集聚創新人才,提高創新能力,培育創新型產業。在企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及高技術產業基地、軍民融合技術創新基地、科技成果轉化交易平臺建設等方面給予大力支持。支持合肥高新區進行非上市股份公司進入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點。整合創新資源,逐步建成創新體系健全、創新要素集聚、創新效率高、經濟社會效益好、輻射帶動能力強的創新型區域。
第七章 基礎設施支撐
加快皖江城市帶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構建與長三角地區一體化發展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增強區域能源供應水平,強化人水和諧的水利保障體系,加快推進區域信息一體化,為承接產業轉移提供強有力的基礎設施保障。
第一節 構建一體化的現代綜合交通體系
加快鐵路建設步伐。以快速客運鐵路和城際鐵路建設為重點,加快區域對外通道、區域內快速通道及重要樞紐客運設施建設,構建與東部地區一體化布局的快速客運鐵路網。在長三角城際軌道交通網規劃修編時,統籌研究皖江城市帶城際客運系統的規劃建設。加快合肥城市軌道交通體系規劃建設,形成多種客運方式相銜接的城市快速客運體系。加快煤炭運輸通道建設。提高鐵路站場運輸吞吐能力,重點擴建合肥、蕪湖等主要鐵路客貨運站場。
完善外通內暢的公路網絡。以加強示范區與周邊地區互連互通為重點,繼續加快高速公路網建設,加快現有高速公路擴容改造,加強高速公路連接線建設,完善公路路網結構。以促進皖江南北兩岸城市聯動為重點,加強跨江通道和疏港道路建設。以示范區內部溝通為重點,加密、改造、升級干線公路,加快農村公路和連接重要景區的旅游交通公路建設。
加強機場建設。完善機場布局,提高機場吞吐能力,擴大航空運輸服務覆蓋范圍。重點建設合肥新橋國際機場,形成華東地區重要的干線機場和國際機場;新建九華山機場,形成皖南旅游勝地空中交通線路;完善安慶機場民航設施;規劃建設蕪湖民用機場。
建設通江達海的內河運輸體系。高標準整治長江干流航道安徽段,加強主要支流航道整治,提高航道技術等級,改善通航條件。統籌規劃皖江岸線資源利用和港口布局,調整優化沿江港口結構,把蕪湖建成皖江城市帶重要的航運樞紐,形成以蕪(湖)馬(鞍山)組合港、安慶港為地區性中心港的現代化港口群,重點建設沿江集裝箱和煤炭、礦石、石油等專業化運輸系統。推進物流配套體系建設,提高服務大型臨港產業的能力。大力發展港口物流,依托蕪湖港、合肥港、馬鞍山港、安慶港、池州港發展區域性物流中心。加快江海直達船型的研發和推廣,推進江海直達運輸,提高可通航船舶噸位,增強可靠性。
建設合肥、蕪湖、安慶、銅陵、池州、馬鞍山綜合交通樞紐。優化各種運輸方式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安排,注重線路、節點的匹配和銜接,盡快建成一批功能完備、布局合理、集疏運體系完善的現代化綜合交通樞紐站場。重點結合鐵路客運專線、機場建設,規劃建設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的綜合客運樞紐;積極推進鐵路、公路、港口等多種方式統籌布局的貨運樞紐站場和物流中心建設。
專欄 7:現代綜合交通體系建設重大工程 鐵路:北京-合肥-福州、商丘-合肥-蕪湖-湖州、黃山-杭州、阜陽-六安-安慶-景德鎮鐵路,合肥-安慶(池州)-九江城際鐵路,合九、皖贛、寧蕪銅鐵路擴能。 高速公路:揚州-績溪、南京-宣城-杭州等對接長三角地區的高速公路,北沿江、巢湖-銅陵、滁州-淮南、蕪湖-黃山等省內高速公路,岳西-武漢、 東至-九江等連接周邊內陸省份高速公路。 跨江通道:望(江)東(至)長江公路大橋、池州長江公路大橋、蕪湖長江公路二橋、安慶長江公路二橋等。 航道:蕪申運河,合裕航道、派河、店埠河航道改造等,順安河、漳河、青通河、秋浦河、安慶石門湖、馬鞍山太平府等航道整治。 港口:合肥港綜合碼頭工程、和縣鄭蒲港區工程、安慶長風港區工程、池州江口及大渡口港區工程、銅陵循環經濟園二號碼頭、蕪湖朱家橋外貿碼頭二 期、馬鞍山太平府港區綜合碼頭。 |
第二節 提高能源保障水平
充分發揮安徽煤炭資源和水資源優勢,根據區內負荷需求,適時建設一批燃煤火電項目,保障區內電力供給。進一步優化能源結構,鼓勵建設熱電聯產、余熱余壓發電、垃圾發電等工程;積極發展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等新能源,因地制宜建設光伏、風電等新能源示范工程;規劃建設蕪湖核電項目,做好池州、安慶核電廠址保護工作。完善區內各級輸配電網,提高電網抵御自然災害能力,保障輸電供電可靠性。進一步加大農村電網投入,完善農村電網結構。研究規劃蕪湖、銅陵大型煤炭儲運基地。建立江北、江南天然氣聯絡線,將省內川氣和西氣聯網,保障區內雙氣源供氣。
第三節 建設水利保障體系
提高防洪減災水平。進一步加強長江干堤維護和管理,加強河勢崩岸監測和應急處置,結合三峽后續工作規劃,統籌協調河道與航道整治,抓緊研究長江干流崩岸治理和河勢控制方案。結合城市防洪和圩區排澇,加強沿江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實施青弋江分洪道、水陽江下游近期防洪治理、滁河近期治理等工程,加快實施秋浦河、青山河和姑溪河等重要中小河流治理,保證沿河縣城及園區防洪安全。推動合肥、蕪湖、安慶等重點城市及重要區域防洪規劃修編工作,完善城市和重點防洪保護區防洪減災體系,保護區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按規劃實施華陽河分蓄洪區安全建設,建設下滸山水庫,對沿江洲灘圩垸實施分類治理。全面完成大中型病險水庫、病險水閘加固任務,加快沿江大型排澇泵站建設和改造,建立良性運行的管理體制。加強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設,建立洪水風險管理體系,完善防汛抗旱指揮系統與洪水預警預報系統。
保障城鄉供水安全。統籌城鄉供水,優化水資源配置和合理利用,為區域產業結構調整和承接產業轉移提供水源保障。加強飲用水源地建設和保護,科學劃定飲用水源保護區,加快合肥、巢湖等城市備用水源地建設,建立并完善飲用水源地安全預警和應急機制。抓緊推進引江濟巢工程前期工作,科學論證工程對調水區和受水區的影響及實施效果,統籌考慮水資源配置、水污染防治、防洪和航運。研究建設江巷水庫。繼續實施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和節水改造工程,實施大型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加強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加快建設江淮丘陵區和山區灌區水源工程。加快節水型社會建設,重點推進合肥市節水型社會建設試點工作。
第四節 推進區域信息一體化
加快信息化基礎建設。加強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改造、升級、擴容寬帶互聯網絡,大力發展第三代移動通信,積極開展基于無線寬帶的城市信息化應用,大力推進“三網” 融合。加強皖江城市間重要信息基礎設施的共享,建設區域數據中心、呼叫中心、容災備份中心。加快基礎信息數據庫建設,構建區域信息共享體系,規范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全面提升區域信息化應用水平。完善區域電子政務網絡平臺,建設區域統一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系統、政府網站和政務熱線,實現政務移動辦公和遠程辦公。推進大中型企業光纖網絡全覆蓋,建設合肥、蕪湖制造業信息化重點示范工程。建設區域性電子商務綜合平臺,加快建立安全、方便的網上支付體系,實現信息互通共享、集中發布。積極建設“數字城管”、“應急聯動”和城市“一卡通”等公共信息服務平臺。
推進與長三角地區信息共享。加快與長三角網絡基礎設施對接,加強在電子口岸、信用建設、交通信息、空間地理信息、應急指揮聯動等多個領域內的合作,推進教育、文化、衛生、旅游等領域信息資源的合作開發與共享。
第八章 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
把承接產業轉移和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結合起來,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推進節能減排,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創新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加快推進示范區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
第一節 嚴格執行產業準入標準
把區域資源承載力和生態環境容量作為承接長三角等沿海地區產業轉移的重要依據。嚴格資源節約和環保準入門檻,轉入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資源節約和污染物排放強度要求,避免產業轉移中的資源浪費和污染擴散,嚴禁落后生產能力轉入。嚴格執行承接產業轉移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強化冶金、化工等重點行業園區環境影響評價,提升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水平。鼓勵采用新技術、新工藝和科學管理,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加強項目用地預審,實行項目供地準入制,嚴格執行國家工業建設用地投資強度和容積率等標準。
第二節 促進轉移產業集約發展
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引導企業向產業園區集中,加強用地調控,提高投資產出強度,大力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加大產業園區土地資源清理整合力度,盤活存量土地。優先開發未利用地和廢棄地,加大土地開發復墾力度,補充和保護耕地資源。引導礦山企業向礦產資源規劃確定的重點勘查、開采區集中,嚴格執行礦山最低開采規劃準入條件,有效配置各類礦產資源。推廣先進適用技術、工藝和設備,提高礦產采選率和冶煉回收率。提高大宗工業固體廢物的綜合利用率和再生金屬、廢塑料等無害化綜合利用水平。積極開展中水回用,促進城市建筑垃圾、污泥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
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鼓勵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筑)等重點行業改造生產流程,優化生產工藝,延長產業鏈,提高能源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合理規劃園區企業結構和布局,鼓勵企業通過資源共享、廢棄物利用等途徑發展循環經濟。優先支持示范區企業、園區開展循環經濟試點,積極開展低碳經濟園區試點。推進銅陵市建成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單位。推進節能、節水、資源綜合利用等工程建設。
第三節 合理開發利用長江岸線資源
堅持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綜合利用、集約開發、有償使用的原則,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長江岸線資源,提高岸線資源利用的綜合效益,高水平實施沿江產業開發、城市建設和生態保護。編制長江岸線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提高開發利用水平。制定長江岸線資源開發利用管理辦法,統籌協調岸線開發管理中的重大問題。嚴格岸線開發利用項目審批程序,實行岸線有償使用。強化岸線監管,加強河道采砂管理,有效整治岸線開發秩序,提高岸線使用效益。
第四節 加強節能環保和生態建設
強化污染防治。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培育發展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的產業。推行清潔生產,從源頭減少廢物的產生,實現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預防的轉變。加快淘汰落后工藝和產能,關閉污染嚴重、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和生產線。加強水功能區管理,嚴格執行入河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和污水排放標準。新建和擴建園區的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與其他基礎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省級以上開發園區原則上都要建設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完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領導責任制和目標考核制度,研究落實轉入項目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支持示范區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實現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實行環境信息公開公告制度。
實施節能環保重點工程。推進重大節能工程、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示范工程建設。全面落實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積極推動規劃項目實施,加快推進巢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推進“兩控區”大氣污染治理工程。加快環?;A設施建設和投運,積極推進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和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效率。實施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程。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加快鄉村清潔工程和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設。
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實施重大生態工程,加快推進長江、巢湖流域和江淮分水嶺地區生態防護林工程建設, 支持平原農田防護林網建設,鞏固和發展退耕還林成果,構筑以皖南山區、大別山區、長江干流、巢湖為主要屏障的區域生態安全體系。加強瀕危野生動植物拯救繁育體系建設,保護和恢復生物多樣性。加強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建設。加強濕地保護和管理,恢復濕地生態功能。建設環城綠帶,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促進人居環境不斷改善。推進清潔發展機制(CDM )項目開發與合作,控制溫室氣體排放。
專欄 8: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重點工程 生態建設重點工程:長江防護林體系、平原農田防護林網建設,退耕還林工程,重點地區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升金湖、牯牛降、鷂落坪和銅陵淡水豚、宣城揚子鱷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 巢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實施城鎮污水處理與垃圾處置、農業面源 污染防治、工業污染源治理、生態修復與保護、湖泊污染應急處置、節水減排、 巢湖生態調水、科技支撐與監管八大工程。 國家循環經濟試點工程:馬鞍山市、安徽華誼煤化工基地、銅陵循環經濟 試驗園、合肥循環經濟園、池州東至香隅化工產業園。 |
第九章 區域聯動發展
廣泛開展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區域合作,推進泛長三角區域發展分工合作,擴大與沿海地區的經濟合作,密切與中西部地區的聯系,輻射帶動安徽省其他地區發展,形成區域聯動發展格局。
第一節 推進泛長三角區域發展分工合作
加強與長三角全面合作。按照優勢互補、協同發展原則,構建示范區與長三角地區合理分工的產業體系,建設面向長三角的優質農產品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交通物流基地、旅游休閑基地和高素質勞動力供應基地。推進與長三角在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科技、金融、信息平臺、生態保護等重點領域的合作,加快構筑一體化的區域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立相對穩定的能源供需關系。推進與長三角在科技要素、人力資源、信用體系、市場準入、質量互認和政府服務等方面的對接,構建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加強皖滬、皖蘇、皖浙雙邊合作。
鼓勵和支持長三角地區優先向示范區轉移產業。長三角地區要立足于優化開發格局,加速推進產業升級,發揮高端服務業的輻射作用,緩解資源環境承載壓力。重點支持紡織服裝、農產品加工、鞋帽箱包、家用電器等勞動密集型和資源密集型產業,火電、化工、冶金、非金屬材料等能源原材料產業,汽車和機械設備的基礎件、配套件、零部件等配套產業,個人電腦、通訊電器等高技術產業組裝環節向示范區轉移,著力促進金融、物流、旅游、創意、技術服務等現代服務業向示范區延伸輻射。
完善區域合作機制。推進泛長三角區域合作,加強高層定期磋商,研究決定重大合作內容,協調落實重要合作事項。
搭建合作交流平臺,開展多種形式的經貿合作活動,定期舉辦泛長三角區域合作發展論壇。完善跨區域融資平臺,支持示范區基礎設施建設和轉移企業發展。鼓勵示范區內市、縣、開發園區和科研院所等與長三角建立交流與合作機制。
第二節 加強與其他地區聯動發展
加強與沿海其他地區互動。進一步加強面向珠三角、京津冀、海峽西岸經濟區等東部地區的招商引資和市場開拓,拓展合作領域,創新合作形式,提升合作層次。加強與港澳臺地區的交流與合作,重點承接電子信息、橡塑化工、裝備制造等產業,共同建設安徽臺灣農民創業園和臺資、港資、澳資產業園區。
密切與中西部地區合作。利用“ 中部論壇”和“ 中國中部投資貿易博覽會”、“ 中國東西部合作與投資貿易洽談會”、“ 中國西部國際博覽會”等經貿合作平臺,促進示范區與中西部聯動發展。鼓勵成立商會,發展中介組織,推進企業跨地區合作。
第三節 帶動安徽整體協調發展
統籌示范區內各市聯系,打破行政壁壘,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發揮示范區輻射帶動作用,加強與省內其他地區的體制機制對接,加快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推進上下游產業和配套產業互動,促進示范區與其他地區優勢互補、聯動發展;支持省內其他地區加快發展,增強對示范區建設的支撐能力。
皖北地區,聯動發展現代農業、能源、化工、機械、農產品加工、旅游等產業。重點推進淮南、淮北、蚌埠重化工業發展,建設兩淮大型煤炭基地,加速煤電一體化,積極推進鳳臺電廠二期、田集電廠二期、平圩電廠三期等“皖電東送” 工程,將兩淮礦區建成全國重要的煤電化基地。促進蚌埠裝備制造業、新能源、生物產業、電子信息等先進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推進阜陽、亳州、宿州等市產業結構調整,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推進煤炭、農產品等資源深加工和綜合利用。
皖西地區,聯動發展生態農業、原材料、機械、農產品加工和旅游等產業。將皖西建設成為合肥經濟圈的產業配套基地、農產品供應基地。重點發展優質農林產品生產,推進金屬資源勘探和合理開發,大力開發大別山生態旅游和紅色旅游。推進淠河總干渠及杭埠河、豐樂河綜合治理和大別山區小流域治理。加強生態建設,構建綠色生態屏障。
皖南山區,聯動發展生態農業、生態工業和現代服務業。開發皖南旅游資源,加快旅游基礎設施建設,與長三角聯動發展無障礙旅游,推進皖南旅游文化區建設,充分展現皖南徽文化、佛文化、道文化內涵,形成以黃山為重點的國際旅游勝地。加強新安江流域生態保護。支持黃山市服務業改革試點。
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改革,建立以工補農、以城帶鄉新機制,推進城鄉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公共服務、社會保障、社會管理一體化,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建設具有徽文化特色的宜居城鄉。扶持革命老區和貧困地區加快發展。
第十章 體制機制創新
鼓勵示范區大膽探索,先行先試,深化改革,完善政府服務,建立高效運作的行政和社會管理體制,加快構建規范透明的法治環境,為科學承接產業轉移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
第一節 賦予示范區先行先試權
允許示范區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相關領域先行先試,采取更為靈活的政策措施,消除體制機制障礙,為中西部地區科學承接產業轉移積累經驗。突破行政區劃界限,探索跨區域合作新途徑,適時調整行政區劃,優化產業發展空間;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加強土地管理的有效辦法,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滿足大規模承接產業轉移用地需求;試行有利于承接產業轉移的環保政策,保護好生態環境,促進可持續發展;完善資源價格形成機制,開展價格改革試點,試行大用戶直供電;建立適應轉移企業發展需要的社會保障體系,保護勞動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
第二節 著力提高行政效能
轉變政府職能,規范政府行為,創新政府服務方式。全面推進政企、政資、政事、政府和中介組織分開,加快政府管理創新步伐,落實首問負責制、辦文辦事限時制和責任追究制“三項制度” ,繼續清理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減少審批環節,提高辦事效率。進一步理順垂直管理部門與地方政府權責關系,形成促進承接產業轉移合力。深化省直管縣改革試點,進一步擴大縣級經濟管理權限,大力發展縣域經濟。積極推進鄉鎮機構改革,實施擴權強鎮試點。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提高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水平。
第三節 構建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完善法制環境。推進依法行政,規范司法行為,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發展非公有制經濟。放寬非公有制企業的投資領域和行業限制,降低民間資本的準入門檻,提高民間資本的準入效率,合理引導非公資本以參股、合資合作、獨資等方式進入金融服務、公用事業、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加快改革,建立現代法人治理結構,做大做強。放寬企業集團登記注冊條件,放寬高新技術成果作價出資比例;允許企業經營范圍按大類申請核定;改革企業登記管理方式,試行告知承諾制度。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各類市場主體發展。打破行政壟斷和地區封鎖,促進城鄉和區域之間公平競爭。
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全面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在融資、人才、技術、管理、市場、信息等方面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服務和支持。加強和改善金融服務,拓寬融資渠道,完善信用擔保體系,切實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加大財稅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業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和產品質量,加快技術進步和結構調整。努力改進政府服務,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市場,大力開展對中小企業各類人員的培訓,引導中小企業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積極扶持中小企業行業協會(商會)組織發展,鼓勵中小企業公平競爭、自愿聯合,規模集聚、攜手發展,提高市場競爭能力。保護中小企業權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第四節 完善社會管理與服務
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和培訓。支持皖江城市帶職業教育發展。繼續加強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依托大型骨干企業和職業院校,建立與承接產業相配套的人才培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健全職業教育培訓網絡,大力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和轉崗職工技能培訓;加快農村中等職業教育發展,并逐步實行免費。鼓勵示范區內未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對符合條件的學生,享受國家統一助學政策。切實落實民辦教育優惠政策,鼓勵民辦教育發展。為外來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提供公平機會。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穩步推進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做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跨省轉移接續工作。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大力推進以養老服務為重點的社會福利事業發展,鼓勵多種投資主體興辦社會化養老服務機構,在土地、稅收等方面給予相關優惠和扶持政策。通過居家、社區、機構三位一體,構建和完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完善失業保險制度,擴大工傷和生育保險覆蓋面,依法為農民工辦理工傷保險。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推進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盡快按現有政策解決示范區關閉破產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和其他困難企業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加強社會福利、優撫安置和救災應急保障機制建設。
加強人才開發和就業服務。加強人才培養多邊合作,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業,以重大科研項目為載體,建立皖江人力資源培訓基地。建立國家級引智基地,支持示范區參與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千人計劃”。在示范區有條件的企業設立院士工作站,支持企業到歐美設立人才工作站。設立皖江留學人員創業園。創新人才引進、培養、評價、使用、激勵和服務保障機制,實施高端人才引進計劃和培養工程,推動高級人才柔性流動,加大海外人才吸引力度。示范區與國家部委、中央企業、高校及科研院所、長三角地區雙向選派優秀干部掛職或任職。積極探索人才、智力、項目相結合的人才引進機制和人力資本優先發展積累機制。對部分緊缺或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批準可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全體勞動者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對合肥、蕪湖兩大區域人力資源市場的管理,引導人力資源與產業對接;支持示范區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絡系統建設,不斷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發布制度。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戶籍限制,逐步實現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就業和落戶。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給予示范區必要的政策支持,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強化檢查監督,確保規劃目標順利實現。
第一節 完善支持政策
投資政策。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指導安徽省編制示范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對目錄內的投資項目,享受國家鼓勵類產業產品相關支持政策。對示范區內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產業項目,國家在規劃編制、產業布局、審批核準及投資安排、資金補助、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支持。
財稅政策。規劃期內,中央財政加大轉移支付力度,支持示范區基礎設施、自主創新和環境建設。對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切實落實好新稅法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金融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節能環保要求等產業轉移的信貸投放力度,積極為示范區建設和發展提供有效信貸支持。支持符合創業板發行上市條件的自主創新及其他成長型創業企業進入創業板融資,鼓勵示范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支持示范區在多種所有制金融企業、外匯管理政策等方面進行改革試驗。支持示范區按照有關管理辦法規定,設立股權投資基金,發展創業投資,建立擔保風險基金。探索開放短期出口信用保險市場,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率。積極探索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
土地政策。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優化土地利用結構,創新土地管理方式,落實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統籌協調承接產業轉移特別是集中區的用地需求。加快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產業集中區等各類建設用地統籌納入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安排。國家在編制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根據示范區建設情況,適當增加安徽省用地指標。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穩步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探索新增耕地指標、新增建設用地規劃指標有償調劑使用制度,切實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整體規劃,開展整村推進試點。繼續推進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與農村建設用地減少掛鉤試點,允許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在示范區內調劑使用。
對外開放政策。積極引進世界500 強企業和全球行業龍頭企業,鼓勵在示范區設立地區總部、研發機構、采購中心和產業基地。鼓勵在華外資金融、保險、會計、審計機構在皖設立分支機構。鼓勵外資并購示范區內企業,參與區內企業改造。引導和鼓勵海內外優秀人才到示范區創業、投資。支持區內企業廣泛承接服務外包,建設合肥、蕪湖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幫助企業境外上市和融資。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增資擴股和利潤再投資。在符合全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總體規劃的前提下,支持合肥、蕪湖等符合條件的地區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合理構建保稅物流監管體系。支持示范區城市成為加工貿易重點承接地。大力推進示范區口岸與長三角等沿海省份區域通關改革。健全透明穩定的商業制度和規范的商業糾紛解決機制,培育熟悉國際規則的金融、法律、會計等方面專業人才隊伍。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打造全國營商環境最佳地區之一。
第二節 加強組織實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機制,統籌各市之間的產業分工與聯系,協調示范區建設的各項工作。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編制具體實施方案和重點領域專項規劃,按照本規劃確定的產業承接重點,密切與長三角等沿海地區聯系,抓緊推進相關項目實施,建立承接產業轉移的統計指標體系和評價體系,圍繞規劃目標及時開展統計監測和分析研究工作。完善社會監督機制,鼓勵公眾參與規劃的實施和監督。
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要繼續加強與安徽省的聯合與協作,不斷深化泛長三角區域發展分工,健全工作機制,結合本規劃的實施,引導和支持本地產業向示范區有序轉移,推進自身產業結構加快升級。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切實加強對示范區建設的指導,制定本部門支持示范區建設的具體政策措施,在專項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安排、體制創新等方面給予積極指導和支持。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和協調,指導安徽省與長三角等沿海地區共同推動產業轉移工作,協調解決示范區建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加強綜合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做好規劃實施,加強督促檢查和跟蹤分析,會同安徽省人民政府定期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在規劃實施過程中,要加強與國家總體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